破碎機在礦石破碎過程,必須是外力對被破碎物料做功,克服它內部質點間的內聚力,才能發生破碎。當外力對其做功,使它破碎時,物料的潛能也因功的轉化而增加。因此,功率消耗理論實質上就是闡明破碎過程的輸入功與破碎前后物料的潛能變化之間的關系。為了尋找這種能耗規律和減小能耗的途徑。許多學者從不同的角度提供了若干個不同形式的破碎功耗學說。目前公認的有:面積學說,體積學說,裂縫學說。我們只做簡單的介紹:
1867年,Rittinger提出的,鄂式破碎機破碎消耗的有用功與新生成的物料的表面積成正比。
1874年,俄國基爾皮切夫與18885年的基克先后獨立提出,外力作用于物體發生變形,外力所做的功儲存在物體內,成為物體的變形能。但一些脆性物料,在彈性范圍內,它的應力與應變并不嚴格遵從虎克定律。變形能儲至極限就會破裂。可以這樣敘述:幾何形狀相似的同種物料,破碎成同樣形狀的產物,所需的功與她們的體積或質量成正比。
1952年,Bond和中國留美學者王仁東提出的。外力使礦塊發生變形,并貯存了部分變形能,一旦局部變形超過了臨界點,則產生垂直與表面的斷裂口。斷裂口形成后貯存在料塊的內部的變形能就釋放,裂口擴展成新的表面。輸入功一部分轉化為新的生成面的表面能,另一部分因分子摩擦轉化為熱能釋放。所以,破碎功包括變形能和表面能。變形能和體積成正比,表面能和面積成正比。
三個學說各有一定的適用范圍,Hukki實驗研究表明:顎式破碎機粗碎時,體積學說比較準確,裂縫學說與實際相差很大。細碎機細碎時, 面積學說比較準確,裂縫學說計算的數據較小。粗碎、細碎之間的較寬的范圍,裂縫學說較符合實際。只要正確的運用它們,就可以為分析研究破碎機械破碎過程提供理論根據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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